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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大事记

1999-10-0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1972.3.10 中国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委会主席的信中声明:“香港、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

1979.2.8 葡萄牙政府代表与中国政府代表在巴黎签署联合公报,决定自即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1982.6 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黄华访问葡萄牙,会见葡总统埃亚内斯、总理平托等,双方讨论了澳门的前途问题。

1984.11国家主席李先念应邀访问葡萄牙,同葡萄牙国家领导人就澳门问题交换意见。

1985.5 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应邀访问中国,同中国领导人就解决澳门问题进行友好磋商。双方都认为解决澳门问题时机已经成熟。

1986.6.30—7.1 中葡有关澳门问题的第一轮会谈在北京举行。

1986.9.9—10 中葡双方在北京举行关于澳门问题的第二轮会谈,就实质问题展开讨论。

1986.10.21—22 中葡双方在北京举行澳门问题的第三轮会谈,继续讨论各种实质性问题。

1986.11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应邀访问葡萄牙,与葡国总统、总理分别会晤,就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谈判的主要问题进行磋商。

1986.12.8 中葡澳门问题工作小组在京开始工作。

1986.12.30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10亿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

1987.2 葡萄牙政府外交合作国务秘书阿·苏亚雷斯应邀访华,正式转达了葡国国务会议有关澳门交还中国的日期的讨论结果,并就澳门问题谈判的一些主要问题同中方进行了友好磋商。

1987.2.29—3.1 中葡土地小组首次会议在澳门举行,并发表了新闻公报。

1987.3.18—23 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第四轮会谈在北京举行。

1987.3.2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草签。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4.11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

1987.4.13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

1987.6.23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同时,国家主席李先念签署主席令,批准联合声明。

1988.1.15 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批准书。中国外交部就此发表新闻公告,中葡联合声明即日起生效。

1988.1.15 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公布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中方成员的名单。

1988.2.29 历时2天的中葡土地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澳门结束,发表了新闻公报。

1988.4.11—14 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在里斯本举行,并发表新闻公报。双方就澳门过渡时期的问题进行了磋商。

1988.4.13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1988.9.5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姬鹏飞任主任委员。

1988.9.13—1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88.9由内地和澳门的专家和各界代表组成的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并正式开始工作。

1988.10.25—26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首次会议在京举行。

1989.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正式定稿公布。章程内容共15条。

1989.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及《咨委会成员界别划分及名额分配》两份文件在澳门公布。

1989.1.31—2.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商定于1989年2月15日在澳门设立联合联络小组各自的代表处。

1989.2.15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宣告,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各自代表处在澳门成立,联络小组成员即日正式进驻澳门。

1989.4.3—5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在里斯本举行。双方就澳门过渡时期的语言、公务员和法律等3项议题达成协议。

1989.5.9—10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89.5.28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在澳门成立。

1989.7.14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澳门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细则》,并决定成立基本法结构专责咨询小组。

1989.7.31—8.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五次会议在里斯本举行。

1989.10.6中葡土地小组在澳门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1989年度批地问题。

1989.11.9—1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专家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专家就澳门加入国际海事组织成为联系会员,参加关税贸易总协定成为缔约方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1989.11.15澳门基本法咨委会举行常委会议,总结基本法结构(草案)的咨询工作。

1989.11.18—20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

1989.12.13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常委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0.1.11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0.4.26为期4天的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次专家会议在澳门结束。会议主要讨论澳门过渡期的语言、公务员和法律问题。

1990.5.4—9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5个专题小组会议在杭州举行。

1990.5.15—1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澳门过渡时期内的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1990.6.7—9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会次在北京举行。

1990.7.2—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专家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专家就澳门加入国际旅游组织、亚太邮电联盟、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及国际刑警组织事宜进行了充分的磋商,并取得了一致意见。

1990.7.6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0.9.7—1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各专题小组第五次会议在青岛举行。会议原则地研究了澳门特区区旗和区徽的设计、征集和评选方案。

1990.9.18—2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八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0.12.3—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九次会议在里斯本举行。双方审议了澳门居民身份证工作小组和公务员本地化、中文的官方地位及法律中译问题工作小组的工作成果。

1990.12.11—15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评选办法》。

1991.1.28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专责策划小组,开展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设计图案的征集宣传工作。

1991.2.4—8澳门基本法草委会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第八次会议在苏州召开。

1991.3.12—17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5个专题小组会议在珠海召开。

1991.3.17—2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5个专题小组会议在珠海全部结束。

1991.4.9—1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1.4.16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在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在内地的工艺美术团体和澳门地区范围内征集区旗区徽图案。

1991.4.17—20澳门基本法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1.6.30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设计图案征集工作结束。

1991.7.5中葡土地小组在澳门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

1991.7.6—8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5个专题小组和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会议在福州举行。

1991.7.9—1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修改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还通过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开展征询工作的决定》,以及会议公报。

1991.7.15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京结束。会议从782幅应征稿中初选出15套区旗区徽设计稿。

1991.7.18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1.9.10—1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澳门过渡期内主要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磋商。双方就换发澳门居民身份证问题达成了协议。

1991.12.3—4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1.12.1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门签证办事处成立并开始工作。

1992.1.15—18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听取鲁平秘书长所作的“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汇编稿》”的说明,并审议5个专题小组的工作报告,拟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讨论稿》,提交今年3月召开的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大会讨论。

1992.1.27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2.3.2澳门过渡期事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1992.3.5—9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

1992.3.16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决议》。

1992.3.16—1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里斯本举行。

1992.3.16—7.31澳门基本法(草案)公开咨询工作在澳门顺利完成。

1992.5.2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七次组长会晤结束。

1992.7.6—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对公务员本地化、中文的官方地位和法律中译问题的进展情况作了评议。

1992.7.1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澳门结束。

1992.8.12澳门基本法咨委会向起草委会递交《〈澳门基本法(草案)〉咨询意见报告书》。

1992.8.17澳门基本法咨委会在澳门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

1992.9.23—28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兰州市举行专题小组会。会议讨论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5个专题。

1992.9.3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就关于《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澳门取得一致意见,并在北京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2.11.10—1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澳门达成了协议。

1992.12.8—9澳门基本法草委会举行第三次主任扩大会议。

1993.1.1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该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将经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草案)以及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草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1993.1.16江泽民总书记在京会见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

1993.1.18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3.3.9—1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3.3.31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决定自1999年12月20日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1993.4.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组长康冀民举行离任酒会。

1993.4.1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前中方组长康冀民大使离任。

1993.4.1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新任组长过家鼎大使抵澳上任。

1993.5.6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这是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举行的最后一次全体会议。

1993.6.22—25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就澳门国际机场有关的悬而未决问题达成协议。

1993.11.8—12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王启人访问澳门。

1993.11.9—1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举行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会议研究了澳门过渡时期中文官方地位、法律本地化和公务员本地化问题。

1994.3.22—25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4.7.5—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在里斯本举行。

1994.7.15经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批准,澳门与巴西签署了澳门民航史上第一个航空协定。

1994.8.30—9.7澳督韦奇立应邀访问北京。

1994.10.25—2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澳门举行,并发表了新闻公报。会议就澳门刑法草案达成共识,就澳门加入欧洲电信标准局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4.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投资委员会、土地基金咨询委员会成立。

1994.12.1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空域管理范围授权工作小组就澳门国际机场空域和空中交通管理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了会谈纪要和谅解备忘录。

1994.12.21中葡土地小组达成协议,本年度澳府批地逾22公顷。

1995.3.7—1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二十二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就澳门加入家庭组织国际联盟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5.6.27—3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北京举行二十三次会议。双方就澳门加入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以及澳门在1999年后继续参加三个旅游方面组织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5.9.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通过了澳门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航空协定。

1995.10.16中国银行正式参与发行澳门钞票,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元、100元、50元和10元。

1995.11.3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签署澳台航班安排会谈纪要。

1995.12.5—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6.3.26—2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在里斯本举行。

1996.6.26—2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6.10.2澳门首批3名本地司法官就职,这标志澳门司法本地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96.10.29—11.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澳门继续参加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的国际预防建筑及公共工程职业危险委员会会谈纪要和关于澳门政府分别与巴基斯坦、文莱达鲁萨兰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航班协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签署了有关这6个文件的会议纪要。

1997.1.2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三大问题”工作小组在澳门召开会议,讨论澳门过渡期的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的官方地位三大问题的进展情况。

1997.3.18—2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就中国外交部驻澳门机构和葡萄牙驻澳门领事机构设施问题,澳门继续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国际档案委员会、国际档案委员会东亚地区分会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7.4.30中葡关于澳门与内地大型基建协商小组在北京成立。

1997.5.1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属下的三大问题工作小组举行会议,讨论有关澳门过渡期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的官方地位的落实进展情况。

1997.6.19—2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在里斯本举行。会议就东方基金会会议、澳门地区幸运博彩专营合约的修订和澳门发展与合作基金会章程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7.7.3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新组长韩肇康到任,成为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第三任中方首席代表。

1997.11.4—6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双方就澳门继续参加国际官方统计组织、国际抽样调查的统计技术员协会、国际统计资讯化组织和发展中国家的欧洲统计中心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8.1.16中葡关于澳门与内地大型基建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2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组长会谈。

1998.2.12澳门警务人员协会与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共同举办“澳门基本法讲座”,这是澳门第一次向警务人员推广基本法。

1998.2.25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代表团访问澳门。

1998.3.1内地居民赴澳门定居的配额增至每月280人。

1998.3.4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组长会晤。

1998.3.10—1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澳门继续参加国际统计学会、亚洲学界体育联合会、亚洲学界足球联合会和亚太区劳动卫生与安全组织问题,澳门与南非共和国航空协定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8.3.25澳门特别行政区土地基金投资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998.3.26澳门特别行政区土地基金咨询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1998.3.29澳门基本法协进会举行“齐心协力创明天大型游园会,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五周年。

1998.3.31澳门基本法协进会主办的“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在澳门举行。

1998.4.2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就有关国际公约继续适用于澳门问题进行专家磋商。

1998.5.5—6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8.5.14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举行组长工作会晤,集中讨论有关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的法律问题。

1998.5.18中葡联络小组组长进行会谈。

1998.5.27澳门特区筹委会法律小组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

1998.5.27—2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就澳门加入国际组织等问题在澳门举行会晤。

1998.5.29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举行第一次会议。

1998.6.1—2中葡关于澳门与内地大型基建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8.6.11澳门特区筹委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正式启用。

1998.6.18澳门政府宣布与北京签订共同打击组织犯罪协议。

1998.6.20澳门公务员基本法学习班高级班在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开课。

1998.6.29—30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6.30—7.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举行第32次全体会议,双方就澳门葡文学校问题、“移交被判刑者协定范本”、“涉外商事仲裁法案”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1998.7.1澳门特区筹委会法律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7.2澳门特区筹委会经济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7.3澳门特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举行第二次会议。

1998.7.10—12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7.13—21澳门总督韦奇立访问中国。

1998.8.3—4澳门特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在珠海举行第三次会议。

1998.8.3—6澳门特区筹委会经济小组和法律小组在珠海分别举行第三次会议。

1998.8.3—8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在珠海举行第三次会议。

1998.8.1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首席代表会议,讨论关于澳督及政务司返回原职津贴及终身月津贴问题等。

1998.8.1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组长举行会晤,双方同意就澳门过渡期的许多重要问题加快磋商。

1998.9.3—6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在澳门举行为期4天的社会咨询,征求澳门各界人士对澳门未来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1998.9.7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8.9.8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召开关于澳门“三大问题工作会议。

1998.9.16—17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属下的国际组织问题工作小组在澳门举行会议,就澳门加入国际公约问题进行了磋商。

1998.9.17—20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法律小组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9.18—19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审计署和海关。会议宣布,1999年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将派军队驻守澳门。

1998.9.2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组长举行会晤。

1998.10.7—8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0.9—10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法律小组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0.12—13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政务小组会议第五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10.13—14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三次全体会议在里斯本举行。

1998.10.30—31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1.3—4澳门特区筹委会法律小组第六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11.4澳门特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第六次会议在珠海市举行。

1998.11.5澳门特区筹委会经济小组第五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11.6—7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珠海举行。

1998.11.12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组长在澳门会晤,双方同意设立政权交接仪式工作小组。

1998.11.17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举行组长会晤,讨论澳门公务员退休金和财产移交问题及葡方提出的所谓葡文官方地位问题。

1998.11.26澳门特区筹委会经济小组第六次会议在珠海召开。

1998.11.27澳门特区筹委会政务小组第七次会议在珠海召开。

1998.12.4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组长举行会晤。

1998.12.14澳门特区筹委会法律小组、社会文化小组在北京举行联席会议,研究关于实施澳门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1998.12.14—15澳门特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2.14—16澳门特区筹委会法律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8.12.16—17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属下澳门加入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问题工作小组举行会议。

1998.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中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1999.1.19—21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三十四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

1999.1.13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社会文化小组第八次会议结束。

1999.1.13—14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法律小组第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9.1.14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5次全体会议主任委员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9.1.15取代“返乡证”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正式启用。

1999.1.15—16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钱其琛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宣布了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七条基本原则和政策。

1999.1.19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澳门举行第三十四次全体会议。

1999.1.21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秘书处宣布参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999.1.26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的参选报名工作正式开始。

1999.2.3—4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政务小组召开第九次会议。

1999.2.5—6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法律小组召开第九次会议。

1999.2.6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经济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

1999.2.10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双方组长说,中葡双方就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地点达成共识。

1999.2.14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报名工作结束。

1999.2.2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布了“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标志图案”。

1999.2.27—28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政务小组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9.2.28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任委员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9.3.1—2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9.3.16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等。

1999.4.10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

1999.5.15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会,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何厚铧当选。

1999.5.16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八次全会发表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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